通訊員 喻佳穎
“以前覺得鄰里糾紛難解決,沒想到社區調委會當場就幫我們捋順了,既不傷情面又能徹底解決問題?!苯?,長沙縣某社區居民李女士在糾紛化解后由衷感慨?;橐雒?、鄰里爭執、欠薪糾紛、商事摩擦……這些與群眾生活、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的矛盾糾紛,如今在長沙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的努力下,正得到高效、平和的化解。
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力量,長沙縣司法局以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為指引,帶領全縣人民調解組織不斷探索創新,通過織密調解網絡、打造專業隊伍、創新聯調模式,構建起覆蓋城鄉、銜接順暢、專業高效的矛盾糾紛化解體系,讓矛盾止于未發、化于萌芽,為轄區和諧穩定與高質量發展筑牢法治根基。
構建全域覆蓋體系 鍛造專業調解隊伍
“矛盾糾紛能不能及時化解,關鍵看網絡通不通、隊伍硬不硬?!遍L沙縣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為讓群眾遇到糾紛時“有人找、有人管、有人調”,長沙縣全力構建橫向到邊、縱向到底的調解網絡,同時持續強化隊伍專業化建設,讓調解工作既有廣度又有深度。
在網絡建設方面,長沙縣各司法所結合轄區實際,創新推出各具特色的調解機制,形成全域覆蓋、多點發力的調解格局。
湘龍司法所立足轄區實際,以“警調聯動”“三所一庭聯動”為重要支撐,創新構建“1351”調解工作機制,即織密“一張網”、構建“三級調處+兩次調解”、深化“五個對接+聯動機制”、做實“一站式確認”,推動司法行政與基層治理深度融合,切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、解決在萌芽,為轄區和諧穩定與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。
黃興司法所依托海吉星公共法律服務站,構建“四所兩隊一庭”協同治理體系,在優化營商環境上出實招、創新招、用硬招,全力守護百姓“菜籃子”,通過前端調解、法律服務、治理提質等方式,商戶15分鐘便可獲得全方位服務。
黃花司法所實行“三級分層調解”機制,簡單糾紛由村(社區)調委會“當場調”;一般糾紛由司法所邀請法律顧問、行業代表參與“聯合調”;復雜糾紛啟動“聯動調”,聯合法庭、派出所、政府相關辦所、律師事務所等“多部門會診”形成聯調機制,有效化解矛盾糾紛。
發揮調解工作實效,關鍵在人。長沙縣司法局始終把調解員隊伍建設作為重中之重,不斷優化隊伍結構、提升專業素養。吸納具有法律專業背景、豐富群眾工作經驗和特定行業專業知識的人才加入調解員隊伍,特別是注重從律師、公證員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以及相關行業專家、學者中選聘特邀調解員,不斷優化隊伍的知識結構和專業構成。
針對不同領域糾紛的專業性需求,長沙縣因地制宜組建了醫療糾紛、商事金融糾紛、山林土地糾紛、婚姻家庭糾紛等15個調解工作專班。每個專班聚焦特定領域,開展“訂單式”“小班制”精準培訓,著力培養一批在特定領域“叫得響、調得成”的專家型調解員。
多元聯調提質增效 服務發展彰顯溫度
近日,長沙縣公證處的公證員在接待一起公證案件時,敏銳察覺到一筆15萬元的遺產存在糾紛。由于涉及離異、無子女、代位繼承等復雜法律關系,直接辦理公證存在較大爭議。公證員主動提出以“公證+調解”的方式組織各方協商,通過耐心溝通、釋法明理,僅用一個下午就成功化解了這起棘手的繼承權糾紛。
如果說織密網絡、建強隊伍是調解工作的“基礎工程”,那么創新調解模式、拓展服務領域就是提升治理效能的“關鍵舉措”。長沙縣司法局打破傳統調解壁壘,積極探索“人民調解+”聯調機制,將行政復議、公證、公益等力量融入調解工作,形成“1+1>2”的糾紛解決合力,讓調解工作既能解“法結”,又能解“心結”。
據了解,2024年以來,通過調解、和解或撤回申請方式行政復議案件達411件,調和率達31.2%,取得了顯著成效。大量行政爭議通過調解方式得以實質性地、平和地解決,是剛性復議與柔性調解有機結合,真正實現“案結事了人和”。
經過實踐探索,長沙縣不斷優化“公證+人民調解”模式,形成了三類成熟的組合方式:“調解前置 公證賦能”,為調解結果加上了“保險鎖”;“公證調解 一體完成”,由公證員直接擔任調解員,在公證員主持下達成和解;“公證存證 助力調解”,引入公證機構進行證據保全公證,為調解提供強有力的證據支持,促使當事人認清事實,達成協議。
近年來,長沙縣構建起以人民調解為核心的“一站式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機制,深化排查預警和優化調解員隊伍,全面提升調解質效。接下來,長沙縣將繼續把“楓橋經驗”與屬地特色深度融合,按“一所一特色”打造品牌,通過“楓橋經驗”星沙所、“公益特色”福臨所、“商事調解”湘龍所、“紅色基因”開慧所等已建成的案例,以品牌帶動整體提質,打造人民調解推動基層社會治理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“星沙樣板”。
責編:張立娟
一審:張立娟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